收缩
  • 服务电话

  • 13925768373
  • 13925767953
  • 13925760773
东莞认证首页 >> 东莞认证新闻 >> 市食品药监局发出今年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 不食河豚鱼 不吃野蘑菇

市食品药监局发出今年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 不食河豚鱼 不吃野蘑菇

类型:转贴 | 出处:互联网 | 发布时间:2013/2/1 8:12:53 | 人气: 11171

      东莞时报讯 (记者 肖佩佩) 昨日,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饮食安全,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。

  市民外出就餐应选择到持有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或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等有效证照的餐饮单位就餐,野蘑菇、变质的禽肉及其制品等容易导致中毒的食品;慎食卤制熟食、盒饭、冷荤、凉菜等食物。

  各类餐饮单位(含集体食堂)要严格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,强化食品安全管理,严把原料采购关、食品贮存关、加工烹调关、餐具消毒关以及从业人员卫生关。各餐饮单位要量力而行,不得超负荷或超接待能力承办宴席。

  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及索证索票制度,不得采购和经营腐败变质、有毒有害、来历不明、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辅料。严禁经营河豚鱼和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。集体食堂不得采购和供应四季豆、面豆;超过100人的集体聚餐应做好食品留样工作。

 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,要立即予以处置,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。

  若有违法行为,市民可向市食品药监局投诉举报,投诉举报电话0769-22102272、0769-22102062。

本站新闻均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致电0769-23154015。

东莞公开课

最新发布